本文为整理以前的读书笔记
简介
所谓血酬,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,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。从晚清到民国,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。血酬的价值,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,这就是“血酬定律”。
血酬定律其实描述的是分配权力的权力是如何获取的,当然是通过暴力,或者祖上的暴力。
这书第一次读带来很大震撼,有种过于真实引起不适的感觉,慎读,慎读,慎读。
笔记
“帮闲”二字道出多少人情事理,他人日子过得行清闲了你便上去帮一把,忙时你道不管。
白员何以得之,正员于事不想出力,初找人顶替,后终成一制。
阮云: 今谓之临时工。潜规则亦是如此,有些人觉得明规则不利于他,所以在台面下又整了一套规则出来。
合法伤害权:即低风险伤害能力,它们价值由避免伤害的费用决定。
阮云: 类似勒索的收益
无恒产者无恒心,做坏事的集合成本很低。
低成本伤害能力,合法伤害权之类的东西,就好比是一个利薮,一块培养基,一个生态位,白员就是这个生态位的必然产物。
资源和劳动力总要无孔不入地流向收益比较高的领域,假如官员执法有对自己有利,这个法律就不好贯彻。
淘汰良民定律:富裕,狡猾的百姓得以逃脱劳役,良民或死于沟壑,或挤入白员队伍,或沦为盗贼。
“合法伤害权”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钱。
在一个秩序缺乏的社会里,对获利能力的幻想,不如加害能力的幻想,那么具有根本性。
阮云: 所以官本位有其道理在
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,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,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;加害者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,因为加害只需依赖对方的恐惧。
重视意识形态和人心控制,不过是暴力赋敛集团在和平时期选择的一种低成本的统治手段。
潜规则体系对正规道德体系的偏离,源于从皇帝到官吏的真实行为对正式角色规定的偏离。